2022年2月,江西省靖安县香田乡村民陈某不幸工亡,其家属共获得182万元赔偿款,赔偿款转入了其母亲的银行账户。陈某的两个儿子均未成年,陈母与儿媳杨某就两个孩子应分得的份额和监管方式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小孩共分得117万元,陈母将该款平均转入两个孩子的银行卡,杨某保管银行卡,陈母掌握密码,需要取款时必须二人同时到场。 由于婆媳之间互不信任,调解协议未能得到履行,陈母拒不转款,杨某为此诉至靖安县人民法院,靖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原告起诉。法院于2022年6月做出判决,判令陈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判决生效后,陈母仍拒不执行判决。为了化解婆媳二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和检察官反复做二人的调解工作,二人表示希望由第三方中立机构监管小孩分得的赔偿款。承办法官和检察官向靖安县公证处咨询,公证员建议其申办资金监管类公证提存。因为监管时限较长,当事人需要将提存款存定期,公证员随后询问了开设提存账户的银行并得到确认可以分存定期的答复。 2023年12月22日,婆媳二人及双方的亲属、代理律师、村委会干部和承办法官、检察官一同来到靖安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提存。根据双方初步达成的和解协议,公证员提出建议,对部分约定进行修改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公证员的建议得到各方认可,婆媳二人顺利地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其他人员均在协议书上签名见证。之后,婆媳二人共同向公证处申办公证提存,陈母将117万元转入了公证处的提存专用账户。经公证员的劝解,婆媳二人的隔阂明显消除,表示今后要共同抚养两个小孩健康成长。 提存款到达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后,公证处多次与开户银行联系,在银行开设了用于提存的定期账户,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将提存款分存了4笔定期存款。之后公证员制作了提存公证书,连同存款凭证按照事先预留方式送达给了当事人,同时各发送一份给承办法官和检察官。困扰婆媳二人和承办法官、检察官近两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