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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疫情影响起纠纷,律师调解排民忧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被告:真的是太气人了!明明是原告违约!如果他要打官司,我们不惜一切代价奉陪到底,绝不让步!

  原告:被告违约在先,他必须退还我的押金,赔偿我的相关损失,诉讼请求金额已经是我的底线了,不可能让步!

  2015年5月1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将一间房屋租赁给原告。今年春天受疫情影响以来,双方因在租金的支付时间上产生了争议,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后来又在返还房屋押金、承担违约责任等事项上争执不休。2020年3月2日,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了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法院受理后,立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该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员李萍律师进行诉前调解。

  李萍线上确认受理后,第一时间致电原、被告双方了解调解意向,结果就碰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调解伊始就陷入僵局。

  鉴于双方态度强硬,李萍调整策略,再次致电当事人时,先不谈调解,主要是倾听,在倾听过程中慢慢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也了解到此次纠纷是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加上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加深不能协商一致。找到了矛盾的关键点,李萍接着就疫情带来的影响、诉讼成本等问题为双方进行深入分析,建议双方互谅互让,携手共渡疫情难关,尽可能将各自的损失降至最低。

  经过长达一周时间的沟通,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均表示看在调解员的面子上同意调解,并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案。终于有眉目了!李萍感到之前的调解工作总算没有白做。但就在组织交换调解方案时,双方就退还押金的金额差距太大,均表示没有调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了,纷纷要求结束调解,退回法院依法裁判。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在此情况下,李萍并没有打退堂鼓,而是针对双方的调解方案再次调整策略,一方面劝双方再冷静考虑考虑,另一方面带领团队伙伴调查涉案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的市场价格。此时芙蓉区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钟建林、立案庭何平副庭长也关注到此案,多角度提出调解建议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之后李萍再次结合涉案房屋恢复原状的市场价格、涉疫情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双方深入分析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关系。

  又经过长达近半个月的沟通,双方终于让步,于3月13日达成初步调解协议。李萍趁热打铁,随即约定双方次日到芙蓉区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签订调解协议。

  3月14日,双方按约来到法院。就在将要签署协议时,被告又突然临时变卦要求延后退还押金的时间。调解现场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李萍见此,先是安抚双方的激动情绪,接着在了解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给出合理履行时间的调解建议。双方终于全面达成一致意见,成功签订调解协议。

  此后,李萍又持续跟进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促使被告在约定的时间内主动将需退还的押金送到原告除,双方高兴地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历时一个多月因疫情而产生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未经法院裁判就诉前调解完美了结。

  “当时想着不惜一切代价打官司,确实是气话,幸亏调解员坚持耐心的沟通,我才得以冷静下来尝试调解。真心感谢法院的领导以及调解员,帮我们快速、低成本的解决纠纷!”当事人为法院委派律师诉前调解的纠纷解决方式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作者单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员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7914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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