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编者按:
3月4日,省法院召开2020年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田立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全面深化我省法院2020年司法改革工作作出部署。
现将会议情况、田立文院长讲话的主要内容予以刊发,请全省各级法院根据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全面落实好今年司法改革工作任务,努力争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示范法院,推动湖南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3月4日,省法院召开2020年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田立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省法院2019年度司法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省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
一、全面总结2019年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会议指出,2019年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改革工作,专题研究司法改革工作事项30余次,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2次,召开全省法院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狠抓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取得良好的改革成效,2019年全省法院收案110.1万件,结案114.2万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9%,结收比103.7%,分别居全国法院第2位、第3位,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主要核心指标居全国法院前列。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基本确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普遍落地,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基本形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不断深化。明确员额法官交流任职和配套待遇政策,顺利完成全省5125名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司法辅助力量不断加强。诉讼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项规程”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改革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效明显,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改革顺利推进。执行长效机制持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持续深化,将解决执行难纳入平安考核的地方党委政府逐年增多。“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机制、“全流程智能管控系统”不断完善。集成高效的配套改革制度正在形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改革成效明显。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在线缴退费等服务全面推广,类案智能推送、文书自动纠错、语音同步识别系统不断完善。各级法院改革亮点纷呈。推出了一批改革经验做法,省法院、娄底中院、岳阳中院在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政法领域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多项改革经验被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和省委《改革简报》推介。
会议认为,当前我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仍然存在少数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审判资源配置不够优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难度较大、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机制不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要科学把握当前深化司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自觉站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看待改革、谋划改革、推进改革。
二、研究部署2020年司法改革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特殊之年,全省法院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巩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推进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进一步理顺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审判团队和院庭长、承办法官的关系。继续完善院庭长直接审理与监督管理“四类案件”有机统一机制,全面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落实专业(主审)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将专业(主审)法官会议作为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前置程序。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严肃追究违法违纪办案责任。完善内部监督与违法惩戒工作制度,严格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界限。
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主动对接党委政府创建“无讼”乡村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工作。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持续推进“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积极推进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实现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
要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庭审发挥实质性作用。深化家事少年审判机制改革,充分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平等、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和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深化全省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机制落地生根。
要健全法院队伍建设管理与监督机制改革。推动法官员额与政法编制的省级统筹与动态管理机制建设,努力从根本上化解部分法院人案矛盾。完善员额法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交流退出机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激励制度,提高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初任法官逐级遴选与培养机制,探索中级以上法院法官助理通过组织选派、挂职交流等方式到基层法院担任法官。
要积极推进其他配套改革。继续深化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稳妥推进省法院和各中院内设机构改革。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配套制度。加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整合力度,推动法院门户网站升级改版,持续深化司法信息公开。全面总结过渡期内财物统管改革情况,稳妥推进省以下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广庭审语音识别、远程视频庭审、文书自动生成等技术,提高审判智能化水平。
三、贯彻落实2020年司法改革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必须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要压实改革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今年司法改革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改革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真抓实干,在推动落实落地上下功夫、见成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特别关注人民群众、代表委员、下级法院反映强烈的改革问题,对解决不力、被动应付、消极无为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甚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要深化重点改革调研。坚持改革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对司法改革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向全省法院发布一批院庭长重点调研课题,深入研究解决司法改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要加强培育改革典型。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精心组织开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示范法院的推荐评选活动,选择一批改革基础较好、改革意愿强烈、改革成效显著的中级、基层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示范法院。要加强对下指导,积极培育、总结推广司法改革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和充分释放司法改革综合效应,争取在全国推出更多湖南法院司法改革经验。
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加快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购买服务、智慧法院建设、增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配套改革举措。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司法改革配套文件尽快出台,形成强大的改革攻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