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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制定通过《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辽高法【2020】91号文件《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最高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市法院部署要求,制定本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动“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有效防止干预司法案件。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贯穿专项整治活动始终。深入分析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突出问题,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健全制度。重点解决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搞利益输送、司法权寻租;执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任职和进行诉讼代理;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切实规范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交往行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方法步骤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度,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2.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针对近几年最高法院和省法院通报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法院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根据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有针对性组织同级同类干部和“关键少数”旁听庭审,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

  该院坚持把警示教育与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市法院纪律作风整顿结合起来。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0/id/55255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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