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一年多来,北京法院贯彻实施情况。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北京法院积极配合北京市司法局依法选任首批人民陪审员4301名,其中通过“海选”方式选任357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723名。目前,全市人民陪审员总数达8135名,是员额法官的3.1倍,更多的老百姓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其广泛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
据了解,北京法院健全定案机制,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审理,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万余件,其中,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21件。同时,通过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健全随机抽取机制,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量上限,探索确定数量下限,从根本上解决“陪审专业户”和“挂名陪审员”的现象,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另外,进一步健全参审工作机制,对庭前阅卷、法官指引、庭后合议等程序进行细化,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规则,创设事实问题清单样式,努力实现从注重陪审数量向追求陪审质量转变。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分为五章23条,对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方式、参审规则、参审服务保障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为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北京高院专门制作了教育培训片,详细介绍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需要注意和掌握的重点内容,帮助人民陪审员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人民陪审员法的核心要义。同时,精选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全面展示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的良好效果。(记者 赵 岩 通讯员 王元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