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委巡察机构围绕巡前、巡中、巡后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效,持续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
巡前,做足发现问题线索准备。加强培训指导,邀请市纪委监委一线经验丰富的派驻纪检组组长就如何发现问题线索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巡察干部专业能力,助力巡深巡实问题线索。组建专业队伍,每轮巡察为各巡察组抽调纪检、审计、财政等专业业务干部不少于一名,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做实巡前通报,及时梳理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提供的被巡察单位相关资料,形成重点关注问题清单,找准发现问题线索切入口。
巡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创新方式方法,运用“码上巡”、主动走访等方式,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灵活运用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收集完善相关印证资料,提高问题线索精准性。发挥“巡审”合力,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同向发力查找问题线索,巡审同步进驻被巡察单位9家,移交问题线索11件。建立会商机制,对一些难以定性的问题线索,邀请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会商”,确保线索不模糊、不遗漏、不跑偏,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
巡后,加强移交问题线索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自问题线索移交后1个月、3个月、6个月,通过提醒、催办、督办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结,定期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此外,在问题线索办结后,适时组织各巡察组对移交后查处效果好、震慑作用强的问题线索开展复盘分析,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吴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