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永坚
“不管岗位如何变动,不变的是我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当有人权益受损时,我们挺身而出;当有人感到迷茫时,我们伸出双手给予力量,我坚信,只要把一件件小事做好了,就能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法治成为一种习惯。”石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白莲目光坚定地说道。
林白莲(右二)化解一起矛盾,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
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近30年,林白莲始终坚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以扎实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一枚公章点亮法治初心
“初与法治结缘,我便收到了泉州市司法局印发的《公民常用法律手册》。”回忆起1996年,18岁的自己满怀憧憬迈入司法行政系统的情形,林白莲仍觉得历历在目。如今,再次翻阅泛黄的《公民常用法律手册》,她不禁感慨法治建设的突飞猛进和法治社会的全面进步。
工作后不久,领导安排林白莲到石狮市政府领取“石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章。“当捧回这枚章时,我感觉手里沉甸甸的,肩负着很神圣的使命。”林白莲表示。
怀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参加工作后,林白莲进入石狮市司法局,从机关的宣教股、基层股、办公室,到沿海、市区的司法所,在不同岗位锻炼磨砺,让她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更多角度的理解和认识。
1997年,在福建省司法厅的牵头下,华东政法学院在石狮开设函授点,学院教授到当地开班教学。“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珍贵的学习机会,能有机会跟着教授学习深造。”一场场讲座、一次次交流,让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在林白莲心中不断增强。
“90年代,在新华书店都很难找到几本法律书籍,如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蔚然成风。我们身为司法行政人,更需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注重品德修养的基础上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始终保持事业心和责任感。”谈起法治建设的变化,林白莲深有感触。
一颗真心书写为民答卷
翻开林白莲在蚶江司法所时的工作日志,一张张群众送锦旗的照片,讲述着一个个温暖的故事。
“这面锦旗不仅代表我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同时也是一份承诺,今后我一定会遇事三思而后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018年6月,解矫人员彭某拿着一面印有“春风化雨暖人心 真情助矫塑新生”字样的锦旗来到蚶江司法所,真诚地对林白莲说道。
原来,彭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在蚶江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后,林白莲和工作人员通过“谈、访、查”等方式对彭某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认为其是一个本质不坏、生活态度积极的青年,有稳定的工作,但因法律意识淡薄且年轻气盛而触犯了法律。考虑到大众化的教育可能难以从根本上矫治彭某冲动、不计后果的性格,在今后的生活中,彭某仍可能因此与人产生冲突,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林白莲和工作人员决定为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结合案例,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家庭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彭某学会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动员彭某父亲及家庭成员对其多加关怀和引导;安排村法律顾问与其结对帮扶;发动村委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协助司法所一起对其进行帮教……一系列的举措,让彭某深切感受到来自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帮助,也深刻体会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用心良苦,从入矫初期对管理规定的抵触,逐步转变为主动配合司法所矫正工作,努力接受改造。
在司法所里,林白莲是矛盾纠纷的“救火员”,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法治建设的“践行者”,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她用实际行动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为民之路”。林白莲任蚶江司法所所长期间,蚶江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司法所”;任灵秀司法所所长期间,林白莲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一门心思推动规范建设
在工作中,林白莲注重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林白莲任石狮市司法局副局长后,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指导司法所参加泉州市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评述活动,连续三届荣获一等奖。
紧扣电商产业发展、护航民营经济主题,林白莲带领团队围绕实体运作、部门联动、行业自治,创建新业态“前端治理链”“供给服务链”“全域参与链”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打造全链条、全要素、全领域“电商148”品牌,获评全省十大“优秀148品牌”。
此外,林白莲推动构建“订单分包”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推动建立全市纠纷排查化解调度平台;运用新媒体平台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教育阵地,传播法治文化;组建石狮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发挥社会化普法力量。
立足新时代、展示新作为,林白莲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守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法治政府、法治乡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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