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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琳:立法为民 服务你我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阙源隆

  “我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其实立法就是建制度、立规矩,为社会关系的运转划定界限。”龙岩市司法局立法与法治调研督察科科长、市法学会理事邓琳这样阐释她对立法工作的理解。

  立法为民,服务你我。邓琳长期从事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参与起草23部立法项目,助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10 年来,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工作中的邓琳

  科学立法:以良法促善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邓琳不断健全立法机制,完善立法制度,推动制定《龙岩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明确了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决定、公布的立法程序,并建立全面贯穿公众参与的立法机制,为政府科学立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停车难、停车贵、停车乱收费……为治理停车领域的违法乱象,回应群众呼声,邓琳经过多方调研及反复论证,推动将《龙岩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列为政府重点立法项目。因该立法项目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立法难度和压力都较大,邓琳组织召开政府规章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心声和建议,推动解决立法中的主要难题。

  以立法促整治,《龙岩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泊位、收费定价作出规范,将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公共交通首末站、换乘站、旅游景区以及公立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养老院等配建的公共停车场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破解了停车乱收费的难题,减轻群众的缴费负担。

  “该办法以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管理为切口,通过立法,理顺管理体制,治理了停车领域的违法乱象,也提升了群众出行方面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邓琳表示。

  问需于民:地方立法走进寻常百姓家

  “立法项目的选题尤为重要。立项是立法的初始程序,意味着我们通过可行性、必要性研究,把立法项目摆上议事日程。”邓琳如是说。

  群众的需求是什么?这是邓琳在立法中最关心的问题。在立法工作启动前,邓琳坚持问需于民,主动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调研、座谈、听证等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立法诉求。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她推动将《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列入立法项目,助力保护绿水青山,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夯实基础;为解决养犬管理混乱等问题,她推动将《龙岩市养犬管理办法》作为市政府规章项目,并列入市政府《群众身边十件“暖心事”工作方案》,着力提升城市品位。

  “过去,大家感觉地方立法很高大上,遥不可及。如今,立法工作与群众面对面,真正实现了‘地方立法走进寻常百姓家’。”邓琳表示,“按老百姓的话说,什么是民主立法,就是立法会主动到我们家门口来征求意见,我们说的话政府会听到、会研究,我们说的话有分量,这就是民主立法,真正的民主,管用的民主。”

  “确保立法行得通、真管用”是邓琳在立法工作中的“口头禅”。她严把立法入口关,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动出台《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龙岩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等“小快灵”“小切口”立法,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立足实际:地方需要什么就规定什么

  “国家立法需要地方立法的有力支撑,而地方立法则是国家立法必不可少的重要补充。地方特色就是从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需要什么就规定什么。” 这是邓琳对“地方立法”的理解。

  龙岩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核心区,是红色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保护、传承、发扬红色文化,既是龙岩得天独厚的优势,更是传承红色基因的应尽职责。立足地方红色资源优势,邓琳探索法治与红色文化的融合路径,参与红色文化保护立法,推动出台全国第一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为龙岩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红色资源提供法治保障。

  生态是龙岩最大的优势、品牌、名片。在立法引领推动下,龙岩市森林覆盖率达79.21%、连续45年位居福建第一,龙岩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成为全球生态修复典型……

  “立法工作要服务中心大局,围绕打好绿色生态牌重点推进生态领域立法,为全面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邓琳如是说。

  为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邓琳参与起草全省第一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设区市地方法规《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其颁布实施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她还推动出台《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生态领域系列法规规章。

  “对地方立法这样一份庄严神圣而又意义非凡的工作,我将一如既往地用坚定的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继续书写‘立法为民’的法治初心。”邓琳说。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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