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
用法治力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10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座谈会,正式启动《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该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包括我省在内的6个省区接受委托。
为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部署安排,进一步督促《企业国有资产法》各项规定有效实施,此次执法检查将坚持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法律修改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座谈调研相结合,分三组实地检查省属国有企业、成都、德阳、绵阳、乐山、雅安等地的贯彻实施情况,同时委托自贡、宜宾、泸州、遂宁、达州5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执法检查将聚焦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及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等方面,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国有企业代表、国有企业监管者与管理者座谈交流,充分听取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情况、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监督情况、与法律法规配套的政府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情况等方面,同时收集了解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体系的意见和建议、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等。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执法检查中抓住重点问题,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有效深入实施,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用法治力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要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壮大国有资本实力,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做法,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执法检查实效。
会上,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蜀道集团、省能投集团负责人汇报了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情况。(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