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上半年全国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2万件,同比增长150%,达到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2倍;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4万件,以调解、和解、撤回申请方式办结6.4万件;20.2万件争议经复议后未再提起行政诉讼,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取得新成效。
为更好指导行政复议在拓展新业务领域、适用新程序新机制方面日益深入的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推动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不断深化,司法部遴选了第三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共6个,体现出以下鲜明特点。
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规范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机关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变更和撤销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制度,从个案纠错到类案规范,监督行政行为的力度、深度不断增强。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调解新机制,保障行政复议调解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相同的法律效力,积极推动以调解方式更快捷结案、更有效解决纠纷。
保障民生、服务群众法治需求的实效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机关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原则,通过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援助、案前调解等,妥善办理涉及民生福祉、关系群众生活的行政复议案件,赢得广泛认可。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公正公开高效的法治救济途径,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李可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