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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可到司法所锻炼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试点方案,在吉安、宜春、赣州三市启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

  根据试点方案,我省在吉安、宜春、赣州各选取10家司法所,每个试点司法所配备1名至2名实践锻炼律师。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专业水平、入职2年以内的青年律师可报名参加。新入职律师实践锻炼期间,在司法所担任司法所所长助理,同时,律师事务所要向新入职律师分配适量的业务工作,全面促进新入职律师业务能力提升。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19/2024081959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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