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决定组建江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聘任首批57名专家律师入库,标志着首支专业、稳定的省级法律援助案件“质检”专家队伍正式组建成立。
受聘专家律师 通知指出,组建评估专家库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和管理,优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同行评估、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评估专家律师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推荐参与全国性、全省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各类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研讨以及其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善于运用、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库及专家律师在促进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和引导入库专家律师发挥专业特长履职尽责,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确保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高效专业有序开展。
为帮助入库专家律师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职责定位、熟悉评估业务、掌握评估规则、高效投入评估工作,省司法厅于8月3日专门举办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培训会,邀请全国法援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刘行、王惠律师分别就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并组织参训律师开展评估实操演练。会上,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同志对做好法援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提出要求,希望各位评估专家律师要做民心工程的建设者,做公正客观的评判者,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努力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的目标,更好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进阶提档。 据悉,经过自愿报名、筛选审查、培训公示等环节,来自省内律所的57名律师成为首批入库专家律师。评估专家库专家律师每三年为一个聘任周期,期满后经综合考评合格的可以续聘。同时,在聘任周期内对入库专家律师实行动态管理,对经综合评估不再符合基本条件、不能胜任评估工作或者期间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的入库律师及时解聘并调整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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