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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山东省高青县在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贯通融合、推动建章立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以“点、线、面”整改模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着力打造巡察整改监督闭环,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要求巡察整改情况向县委书记“点对点”汇报。明确县级领导“一岗双责”,实现分管县领导全过程参与、跟进、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建立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县委书记“点人点事”台账,抓实问题反馈清单、边巡边改清单,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自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县委书记对41个问题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县级领导共督促24个分管部门单位完成问题整改372个,推动巡察整改要求一贯到底。

  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实现巡中“即发现即研判”“即发现即移交即处置”,提升巡察效率和研判精准度。2023年,十五届县委巡察共选派不驻组副组长34人次,研判问题759个,移交线索39条,立案22起。

  建立“巡察+派驻”联动工作机制,巡察组向相关派驻组反馈发现问题,派驻组依据问题确立立项监督内容,同时全程紧盯整改情况,既提升巡察整改力度,又提高立项选题科学性。2023年,县纪委监委开展4个立项监督,“巡”“派”监督合力不断增强。

  目前,十五届高青县委巡察组已发出巡察整改建议书32份,提交专题报告11篇,督促整改各类问题46个,督促职能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5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4项,有力拓宽巡察整改路径,不断深化整改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sxc/202401/t20240104_11691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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