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近年来,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聚焦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珠海市委“1313”思路举措,探索实施党建与业务“四融四同”工作法,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与公安业务同向聚合、深度融合,实现了目标同向、部署同频、落实同步、绩效同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珠海公安工作现代化,为珠海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样板城市贡献公安力量。
推动思想融合,确保党建业务同谋划
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强调,“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走在理论学习的前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珠海市公安局党委牢固树立公安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自觉把党建和业务工作摆在同一高度进行谋划,在制定年度公安工作要点时,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推动抓党建与抓业务同等重要的理念深入警心,确保党建和公安工作朝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公安姓党”理念。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十二条具体举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要件闭环落实等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党委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营造浓厚党建氛围。为全局党员民警辅警配齐政治学习书籍,各级党组织通过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政治轮训班、党性锤炼班、读书分享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民警辅警全覆盖开展集中学习。年均邀请省、市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讲座10场次以上,常态化组织党员民警到大别山、延安、井冈山等革命教育基地以及珠海各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育”。依托珠海公安党建网、“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定期推送学习资料,同时充分利用办公场所,打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专栏,全方位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深植互融互促理念。紧扣珠海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着眼提高党员民警辅警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在业务训练班、警衔提升班、警务技能班中把党建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课”。组织开展“铸特区精神 当改革先锋”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研讨活动,教育引导党员民警辅警结合岗位学,带着问题学,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公安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推动目标融合,确保党建业务同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指出,“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围绕中心找准定位,压紧压实市局党委、分局和直属部门党组织、基层一线所队党支部三级责任体系,将党建和业务工作目标紧密结合,确保党建与业务目标一致,形成共同发展愿景,确保党建与业务同步研究部署,共同推进落实。
建立党建与业务“同部署”机制。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将党建工作列在年度公安工作要点首位,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机制、模式、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结合珠海市委“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行动部署,开展“三找三定争一流”活动,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开展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大讨论”活动,群策群力制定好推动本单位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方案、计划。
建立党建与业务“同调研”机制。组织下属分局和直属部门党组织开展党建与业务“深融合”调查研究。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把研究解决公安事业发展难题和公安党建的突出问题作为学习研讨重点。各警种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公司企业党组织开展走访,主动上门“问诊”,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找准本单位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切入点,建立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实行挂账销号,逐项研究突破,形成“事前宣传号召、事中部署跟踪、事后总结复盘”的闭环融合机制。
深入开展“深融合、创品牌”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把“深融合”理念贯彻于为民服务全领域,推出系列服务为民新举措,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责任区,深入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我的岗位我负责”活动,在执法执勤岗位和窗口单位亮出党员身份,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理性平和执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珠海公安党建与业务工作“深融合·创品牌”专项活动,推动各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创建党员先锋岗、设定党员责任区、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培育创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品牌”,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各党支部以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民警辅警到规划展览馆、辖区产业园建筑工地、重点企业生产车间切身感受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蓬勃朝气,切实增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决心。
推动措施融合,确保党建业务同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强调,“解决“两张皮”问题,关键是找准结合点,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公安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在推动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建强基层党支部,深入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模范机关创建、示范点创建、“红旗党支部”“四强”党支部创建,坚持支部工作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聚焦党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围绕护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横琴深度合作区建设,坚决守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在重大安保任务期间,第一时间启动战时党建工作机制,通过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设立党员先锋队、先锋岗、责任区,激发战时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擦亮珠海公安战时党建“金字招牌”。立足湾区融通,推进政策落地,做到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应办尽办”、外籍人才永居业务“上门办”、外管事务“便利办”。持续做好“港车澳车北上”车管驾服务,助力加强港珠澳大桥综合管理,切实保障湾区人车来往畅通。
聚焦党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广东省委“1310”和珠海市委“1313”思路举措,聚焦企业在政务服务、治安治理、打击犯罪、安全防范、产权维护、人才落户、交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制定帮扶措施230条,推动出台珠海市公安局服务保障“产业第一”38条措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26项措施,立足护企安商,推行服务前置,优化涉企案件快办机制,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服务指导,推出“企呼我应”精准服务,做到政务服务“专场办”、“加速办”、“集中办”,持续擦亮“一流标准营商环境、一次办好政务环境、一路畅顺交通环境”三大服务品牌,打造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珠海公安新样板。
聚焦党建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任务。坚持党建与打击主业深度融合,锚定“在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中走在全省前列”总目标,将2024年定位为“侦查打击年、执法监督年、警务改革年”,紧扣新中国成立75周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庆典、第十五届中国航展安保“三场硬仗”,强化党建引领,以建立“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扎实开展“6+4+N”侦查打击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2024年评选“两优一先”坚持“倾斜基层、优先实战”的原则,表彰的52个集体和156名个人中,一线实战部门分别占80%(42个)和70.5%(110名),25个党员发展指标打击一线民警18个。
推动机制融合,确保党建业务同考核
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珠海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实行党建与业务同考核,形成绩效评价、激励促进协同机制,切实解决“两张皮”的问题。
建立“责任贯通”机制。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抓业务工作也抓党建工作的要求,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持续构建大监督格局,安排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督导检查组、警务督察支队等监督管理部门围绕党建工作、公安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各级党组织实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建立“考核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推行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开展自查或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固强补弱。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全局绩效考核项目,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程序开展党的建设考核工作,全面、公正、客观评价各级党组织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提升全局党建工作质效。
建立“表彰联通”机制。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先进典型和业务荣誉过程中,既看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又看政治品格、政治素养,注重向基层业务工作单位倾斜。把牢入党“政治关”“程序关”“质量关”,注重在侦查打击一线和重大安保任务中培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推动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双向交流,建设精通党务、熟悉业务的党务干部队伍,促进党务干部懂业务、业务干部懂党务,促进党务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努力使党务干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民警辅警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