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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助力河湖管护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广州市番禺区河长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部门联动,整合行政资源和执法力量,创新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着力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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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河湖长+公检法”联席工作会议推进大龙街排水单元问题整改

  一是建章立制。与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搭建河湖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平台,充分发挥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职能,对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和非法利用水资源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依法监督移送、监督立案、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途径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河湖环境问题解决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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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石岗西涌

  二是强化协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共通、职能互促。针对突出问题和滞后项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巡河等方式,助推滞后项目提速提效;建立成员单位常态化联络机制,由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充分发挥河湖治理合力;区级河湖长与检察长联合指挥,定期听取河长办和检察院的协作配合情况,部署安排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河湖问题整治存在的难点和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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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组织赴海珠区学习调研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模式

  三是宣传教育。印发《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宣传方案》,河湖长联合检察长开展巡查、执法、督导、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等活动,推出专题报道,总结推广“河湖长+检察长”相关工作经验;强化学习交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交流会等形式,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完善番禺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河湖管护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64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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