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打造“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品牌,依托各级共青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9个,年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00件以上,年均提供未成年人法律咨询近2000人次。
在完善服务渠道方面,我省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着力完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优化同级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纵向联动互补、横向合作顺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并融合“12348辽宁法网”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让未成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服务。
在案件办理方面,我省加强未成年人请求抚养费、变更抚养权监护权、人身损害赔偿、受教育权、校园欺凌、虐待、遗弃、拐卖、性侵等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
在优化服务方式方面,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留守儿童、残疾未成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严格筛选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承办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