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4日,瑞昌市司法局对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飞行检查活动,旨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办案水准。 此次活动随机抽取了“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高丰镇、洪下乡、范镇镇、横港镇、南义镇、白杨镇、武蛟乡、码头镇”等14个重点执法部门。在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基础上,检查组依据《江西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评选标准》对上述单位的多份行政处罚案卷详尽进行了现场评查,随机抽查执法案卷47本,就主体合法性、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性、程序合法性、文书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汇总整理本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督通报,反馈给相关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瑞昌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将继续夯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继续组织对全市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的督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优化全市法治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