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县司法局联合朝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杨树湾人民法庭,朝阳县波罗赤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波罗赤派出所和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地界树木过高而引起的土地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在该起纠纷中,原告与被告系地邻关系,因被告在两家地界处种植的榆树严重影响了原告地里农作物的生长,双方发生矛盾纠纷。2022年至今,双方就该榆树是否砍伐问题经常争执,经村里、镇里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将榆树进行彻底砍伐。
在接到朝阳县法院需要协助化解纠纷的消息后,朝阳县司法局立即与波罗赤镇司法所取得联系,同朝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波罗赤镇人民政府、波罗赤派出所和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到纠纷现场进行勘验,了解双方争议焦点。
调解期间,工作人员发现,榆树生长过高,遮挡阳光严重,不仅不利于原告方农作物生长,也会对被告农作物生长造成不利影响。但是,如果将榆树带根拔除,又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导致两家地界不清。工作人员进行一番商讨后,决定积极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重新决定树木的处置问题。
“如果咱们不砍树根,只把过高的枝干进行修剪,这样既可以保障双方农作物正常生长,又能防止水土流失,还能为双方留出出行道路。你们看看这个办法行不行?”最终,经过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在4月14日前将该榆树砍伐至不影响农作物采光高度,原告为被告留出1.5米宽道路行车,并当场签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