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3月以来,抚顺市顺城区司法局会元司法所深入辖区各村,分批次开展日常走访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走访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负责人、矫正小组成员、社区矫正对象本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在村里的日常表现、邻里关系、是否遵纪守法等情况,侧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生活、工作状态和社会活动轨迹。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就社区矫正工作向村负责人提出工作意见,进一步向其阐明了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的村委会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力量所在,更能贴近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在协助司法所开展调查评估、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和修复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要把“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有机融入工作中,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的工作质效。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