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聚力打造“扬法润商”营商环境品牌,助力民营经济做优做强。
聚焦企业核心需求,精准施策助企纾困
聚焦企业核心需求,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十二条措施”着力构建商业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搭建“网格法庭+行业协会”调解模式、组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构建市场化解纷机制,力促涉企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打造立审执“全流程”诉服绿色通道,通过畅通线上线下涉企诉服绿色通道,力保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纠纷在立审执各环节一次办好、一次解决、一步到位。“我们还对服务保障房地产落实‘保交楼’政策、‘一企一策’助推项目交付。”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条措施”中包容审慎认定房地产企业结合自身财产特点所设定的融资担保协议效力,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十二条措施”发布现场也充分听取企业家建议。“措施提出要建立分梯度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在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的同时强化失信企业自动履行正向激励,这有利于帮助企业解决信用危机,消除不良影响。”扬州市人大代表、康农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邵玮玮表示,希望进一步细化信用修复指南,让企业重塑信誉有路可循、有法可依。
构建多层级保护体系,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当下,电商经济强势崛起,网上交易成为消费重要引擎。“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成为司法新课题。近日,扬州市民王某就因在电商平台买到“三无”产品来到法院起诉,主张电商平台与销售者承担“假一罚十”的连带赔偿责任。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该电商平台在中国电商市场占据一定份额,近年来因入驻商家“销售假货、窜货”等违法行为带来涉诉案件达十万余件。“我们向该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建立商家信用审查制度、制定商家入驻平台标准,建立主动拦截预警售假信息等系列管理规则。”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林介绍,司法建议送达后,该电商平台立即修改平台规则,加强对平台内商品的监管力度,负责人连连道谢,并表示将培育诚实守信的行业生态,努力服务好消费者。
企业更新迭代经济转型升级,与时俱进的司法保障制度尤为关键,“十二条措施”着力构建多层级保护体系,让企业发展更有安全感。“十二条措施”明确做实“全要素”数据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企业在“智改数转”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的调研力度,服务保障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落实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司法保护,严格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发知识、技术等市场要素的活力。做深涉企行政争议“多维度”实质性化解,充分利用行政争议联席会议机制优势,运用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在源头化解涉企行政争议的同时,参与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提升企业法律意识,防止或避免发生违法行为。构建改革创新体系,保障绿色低碳发展
11月16日,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揭牌,这是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扬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事业掀开崭新篇章。“这也是‘十二条措施’着力构建改革创新体系,让企业发展更可持续的重要举措。”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江华介绍说,“十二条措施”中明确探索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重点关注碳达峰碳中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古城保护更新等环境司法实践,实行“环境司法+生态修复”审执模式,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对于“十二条措施”中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内容,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刁爱兵深有感触,他表示,“十二条措施”不仅明确涉企刑事案件要汇聚法检合力,还指出要全力支持涉企行政合规改革,同时还关注民商事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发布一揽子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助推企业合规经营。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十二条措施”中还明确推进破产审判全域智治集成改革,通过推广“智慧破产平台”、推动“执破融合”机制改革、推行小微企业破产特别保护,力求在涉企破产纠纷办理中提质效、降成本。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布会当天,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的“扬法润商”品牌Logo全新亮相,以“红旗、浪花、天平、五亭桥”为元素,设计彰显扬州法院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标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们将以提升经营主体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法治成为扬州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