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履职能力较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德安县司法局“四举措”推进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 一是统筹有“力度”,确保多方沟通联动。德安县司法局党组树牢责任意识,多次和法院、公安相关领导沟通协调,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到人,形成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宣传有“广度”,确保信息发布公开。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多渠道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宣传工作:线上在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明确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报名事项,从面上大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线下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居民群众及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发放相关解读单页,点对点宣传人民陪审员相关制度,宣传面达1万余人次。 三是推进有“速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下发《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对重点环节、重要程序、注意事项、重要节点逐一说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走访有“深度”,确保审查结果公正。联系法院及公安部门加强政审工作。一方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集中排查“三张清单”即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违法违纪、是否纳入失信名单,筛除不符合条件人员。另一方面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就近开展走访工作,从候选人的近邻及所在社区了解其品行等情况,确保候选人品行良好能够在审判工作中促进司法公正。 据悉,德安县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已于2023年底有序开展,按照人民陪审员法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要求来确定选任名额,计划选任的陪审员名额是本县员额法官的3倍,除去保留的19名人民陪审员以外,计划将增补选任33名人民陪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