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直击
2023年,全省化解矛盾纠纷28.4万余件,其中通过联动方式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4万余件,矛盾纠纷基层一线化解率达88.7%。
全省现有市、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14个,乡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135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265个。
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2023年,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化解矛盾纠纷28.4万余件,矛盾纠纷基层一线化解率达88.7%,均实现同比增长。
提升纠纷“化解力”必须有硬件保障。司法所承担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10多项职责任务,全省司法所建设不断规范,所均人员由2022年的3.7人达到2023年的4.5人,共有1287个司法所单独或联合建立党支部,工作活力进一步激发。2023年,全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强化源头预防,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取得良好效果。
练好定分止争“内功”,更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2023年,省司法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建立“四所一庭”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医患纠纷等9种类型纠纷先行人民调解,截至目前,各地通过“两方”“三方”“多方”联动方式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4万余件,有效预防了个人极端案(事)件。一年来,我省持续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和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线上线下”培训全省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骨干、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共计8.1万余人次,组织动员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民警、老司法行政干警、老律师等专业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口头案件工作标准和补贴发放流程,调动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