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东洲区司法局章党(街道)司法所联合辽宁正太律师事务所,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
原来,章汉村村民张某在村后沟处有一间动迁后没有拆除的小房,用来存放农具和生活用品。张某夫妻俩一直在外务工,2022年11月份,张某夫妻俩回家后发现房子和屋内所有物品不翼而飞,经多方询问,确定为村民王某所为。
2023年11月下旬,张某找到王某讨说法,王某表示自己从动迁方手中承包了这块地,动迁方授意他可以拆除房子,王某认为既然张某已经领取了动迁补偿款,房子就可以在不通知其本人的情况下拆除,并处置屋内物品。张某见王某不仅没有歉意,还理直气壮动了自己的房子,情绪激动,与王某发生肢体冲突,后被村民劝散。
去年12月上旬,张某来到章党(街道)司法所咨询起诉王某的相关事宜。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经不起涉诉之累,章党(街道)司法所所长张宁通过多日做其思想工作,张某同意调解。张宁决定由司法所牵头,与辽宁正太律师事务所启动“所所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合力,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
日前,张宁与辽宁正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采取分组调解、背对背调解等方式进行调解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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