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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感染新冠病毒治疗期间,工资要怎么算?听听法官怎么说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受疫情影响,如果公司停工停产,那员工工资要怎么算?公司可以随意与员工解除合同吗?如果员工确诊了在治疗期间,能正常拿到工资吗?

  近日,四宗因疫情影响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广东省汕头潮阳法院贵屿法庭成功庭外和解,被告某内衣公司现场支付有关款项,原告劳动者胡某等四人当场申请撤诉。

  ◆划重点!!

  因疫情停产停工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

  受访法官指出,用人单位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未复工或者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能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釆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被感染正在治疗,能正常拿到工资吗?

  劳动者在感染新冠病毒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工资报酬。但劳动者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且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隔离中不能去上班,公司因此要辞退员工,怎么维权?

  劳动者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釆取其他紧急措施,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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