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表彰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我省3个集体、12名个人榜上有名。
其中,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定安县黄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东方市新龙镇上通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何永明、朱江、戴文芳、游奇斌、黎菊、林仕高、林声辉、田爽、许环友、刘夏、郑慧敏、刘书恋等调解员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活动,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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