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二中院在执行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当李某被法警押上警车后懊悔不已,迫于司法威慑力主动现场筹钱还款。
2022年8月28日,王某将所持有的海南某科技公司股权以23万元的价款转让给李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对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签订协议后,王某按照约定,于8月30日将所持有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然而李某未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仅分期支付了3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一直未付,王某遂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李某需向王某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律师费、仲裁费等共计25万余元。由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上述生效的仲裁裁决所确定的内容,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省二中院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拒绝接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电话也长期无人接听。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反映李某时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些消费信息和视频,可能存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
执行干警在确定李某的具体位置后,立即同法警一起前往海口市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当李某被法警押上警车后,表示马上筹钱履行还款义务。历时3个多小时后,李某筹集到部分款项,现场缴纳至法院案款账户,同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双方现场已达成执行和解。
“没想到法院执行态度如此坚决。”李某当场向执行干警提交了具结悔过书,表示这是其人生中最真实的一堂法治体验课,教训十分深刻。鉴于李某承认错误、态度良好,执行干警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