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民警队伍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12月18日,省监狱管理局出台 “禁酒令”,对全省监狱系统民警工作日及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再次作出具体规定,严禁民警在工作日及工作期间饮酒,并就违反禁止饮酒规定的情况划出了红线。
▲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 全省监狱系统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将禁酒令要求传达至全体民警,组织民警学习全系统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国家酒驾醉驾最新标准,与民警签订承诺书要求自觉遵守禁酒规定。饶州、赣江、赣西、豫章、吉安、新康监狱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组织专题学习,要求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以上率下,坚决落实纪律要求。南昌、新城监狱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民警集体学习,主要领导会后与各支部书记签订严禁违规饮酒及酒后驾驶责任书,就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提出要求。赣州、景德镇、洪都、女子、吉安监狱启动现场酒精检测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坚决落实禁酒令要求。洪城监狱向所有合作以及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发放廉洁诚信函告书,强调禁酒要求,进一步推动禁酒令在更大、更广范围内得到知晓与认同。
▲签订严禁违规饮酒及酒后驾驶责任书 全省监狱系统纪检部门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民警一律严肃查处,对教育管理不到位以及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坚决杜绝因违规饮酒、酒后违规引发的各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