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抓手,坚持预防为先、化解在早,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内蒙古实践。
立足预防在前,推动“源头管控+联防联治”,构建前端化解机制。
一是专项行动排查在前。实行嘎查村(社区)每周、苏木乡镇(街道)每半月、旗县(市、区)每月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制度,开展“服务基层社会平安建设”等专项行动,近3年排查纠纷8.5万余次,调解纠纷44.5万余件,成功率98.8%,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二是发动群众预警在前。加强对风险传导链条的梳理和主要风险指标的监测,组织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调处土地草牧场承包、邻里关系等领域矛盾纠纷6万余件,总结出鄂尔多斯“三分吸附法”、锡林郭勒“草原枫桥”等鲜活经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1800余名机关干部下社区、进网格、入乡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是依托司法所防范在前。发挥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力军、主渠道作用,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彻底消除“1人司法所”。全区1059个司法所为基层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就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所牵头、社会力量共治的大调解格局。
立足调解优先,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协同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一站式”调处中心。推动建立1094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纠纷3.2万余件,接待群众6.8万余人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呼伦贝尔市打造全区首家非诉纠纷调处中心、赤峰市创新党建引领“六联”模式,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做法。
二是构建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已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初审。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建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派驻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值班工作长效机制,诉前调解达到立案数的32%,释放大量司法资源。推动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全覆盖,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3万件。
三是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建成集4k机顶盒、智能终端、信息网络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人民调解手机APP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实现对矛盾纠纷化解的流程再造,推动信息流、数据流、业务流深度融合。
立足法治引领,推动“依法调解+全民普法”,构建法治化调处机制。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定分止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向基层倾斜,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泉街社区等3个单位入选中政委“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二是统筹法治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深化“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全区律师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件。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新模式,办理“援调对接”案件898件。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成功调解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1件超过10年未解决长期进京赴区上访案件,实现行政复议申请人和当地党委政府“双满意”。
三是深化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造“八五普法进行时”栏目,自治区64家分管厅级领导走进直播间,在线收听收看2.2亿人次,把法治精神“浸润”群众内心深处和日常生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智慧普法”平台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做实“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基层行系列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养3.4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和8107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在推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
立足长治久安,推动“全域覆盖+专业精准”,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一是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区建成人民调解组织 1.6万余个,共有人民调解员5.6万余名,设立苏木乡镇(街道)调委会1078个、嘎查村(社区)调委会1.4万余个,全区95%以上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二是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聚焦医疗、交通等重点行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1350个,打造“老兵调解室”、“武荷香个人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343个,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3万件,实现“行业问题行业解,专业纠纷专业调”。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设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评选金牌银牌调解员600名,评定首席和一级调解员657名,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培训240余场次,实现“培养成功一个、示范带动一片”。
下一步,司法厅将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以“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为目标,推进诉源治理,加强法治保障,在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上出实招、求实效,更好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平安内蒙古建设、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北疆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