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长安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辽宁省五星级司法所”“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作站”“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长安司法所全力打造“一体化”“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方位、多角度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源头治理,切实筑牢司法为民前沿阵地。
探索矛盾化解新机制
“我们在大东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与市公安局大东分局长安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探索人民调解员跟随110出警,开展矛盾前端调解工作。”长安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司法所指派人民调解员驻公安派出所工作,发现矛盾纠纷类警情后,第一时间跟随110出警民警到现场,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针对矛盾纠纷现场难以化解的,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内,将矛盾纠纷细化分类,原因为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纠纷、交通责任事故纠纷、借贷纠纷、劳动纠纷等情况的,将情况推送至我所,由我们再次指派专业领域调解员进行调解。”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举措能够真正从源头化解矛盾,解决实质性争议,防止小矛盾变成大问题。
增强基层法治“引领力”
长安司法所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构建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智慧调解”,丰富人民调解宣传形式,拓展和完善人民调解服务功能。
加快推进长安司法所矛盾纠纷远程调处平台建设,率先在长安街道实现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矛盾纠纷远程调处视频系统、视频终端全覆盖。
当好推进法治建设参谋助手,常态化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承担项目合法性审查任务,参与街道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长安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所参与解决长安街道非诉讼事项共计12项,其中面谈咨询5次,参加会议7次。主要涉及辖区内拆违、丧葬费追偿、占用国有资产等事宜。承办诉讼案件1件,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目前已经办结。
坚持普法先行,精准普法,关注社会群体的集中需求和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降低矛盾纠纷的发生率。及时将律师、心理咨询师及退休政法干警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采取巡回调解“出诊”模式,每周对辖区进行巡回走访,为解决疑难复杂纠纷把脉会诊提供良策,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为第一时间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形成诉源治理“聚合力”
长安司法所聚焦群众需求,在推动“联动联调”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
指导辖区内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9名人民调解员、40名“法律明白人”高质效开展调解工作,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今年以来,该所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线索252件,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充分发挥大东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长安街道驻点工作室职能作用,突出“司法所+法院”模式,紧盯劳资债务、复产就业、教育医疗等风险多发领域“联动会诊、联合督办”,整合社会调解力量,将“法官走出去”与“社会力量引进来”相结合,及时就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向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普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长安司法所主动参与诉前调解75件,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联合长安派出所积极探索“警司联动”工作模式,在派出所挂牌“警司联动调解中心”,定期召开“警司律联调”工作研判会议,推动“四所一庭”从矛盾纠纷“碎片化”预防向“整体性”治理转变。截至目前,长安司法所、长安派出所联合调解矛盾纠纷123件,调解成功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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