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切实解决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刑罚变更手段在促进罪犯改造中的积极作用,辽宁省委政法委组织出台《关于办理减刑案件财产性判项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假释制度适用相关意见的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会议纪要》三份会议纪要,为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学习,增强刑罚执行意识,切实发挥刑罚执行作用,近日,盘锦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学习会议纪要。
会议在原文传达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会议纪要内容的基础上,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刑罚执行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切实提高对刑罚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刑罚执行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加大刑罚执行业务知识学习力度,全面把握、准确理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履职能力。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会议纪要精神贯彻落实,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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