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方案》和《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指标》,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下而上、层层把关,扎实开展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工作。经县(区)司法局自评申报,地(市)司法处(局)初评推荐、社会公示,由区司法厅成立评审小组对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的基础上,深入实地进行考核复审,并经区司法厅党委会研究同意,将拉萨市林周县司法局春堆司法所等7个司法所拟命名为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并进行表彰授牌。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1月7日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如对拟命名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司法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拟命名为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名单
拉萨市林周县司法局春堆司法所
日喀则市拉孜县司法局拉孜司法所
山南市扎囊县司法局桑耶司法所
林芝市波密县司法局扎木司法所
昌都市边坝县司法局草卡司法所
那曲市比如县司法局比如司法所
阿里地区普兰县司法局霍尔司法所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自治区司法厅促进法治处邮箱:xzsftcjc@163.com联系电话:(0891)6285709联系人:凌智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