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是更高层次、更有竞争力、更可持续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及方方面面,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等多个“子系统”中,法治环境具有可预期、稳定性、兜底性保障作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制定施行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和政法机关“十个严禁”,开展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民营企业涉法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中,我省积极探索,破除壁垒,例如省委政法委制定新政推动解决执法“过刚”“过度”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等等。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和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哪里法治环境好,权益受保障,企业就往哪里走,哪里发展就更优更快。我们锚定“一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要对位一流的制度体系、一流的执法司法效能、一流的执法和服务能力,总之,要对位政法本职工作,有一流的标准。
怎样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执法司法公平公正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政法干警要对法定权限有统一的认知,这也是我省多次开展“一体化”培训的初衷。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加大对市场主体民事权益的保护力度,强化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各类市场主体才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提高执法司法效能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并执行好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解决好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暴力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一以贯之地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每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和司法案件中体现法治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发展环境好不好,一个直观的标准就是看办事情要不要“找关系”。在这方面,我省三级法院已先行先试,推动实现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还要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不用找关系”活动,使其在更广阔的领域成为风尚,推动“找关系”向“靠法治”转变,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在法律范围内通过正当有序的竞争而获利。企业家、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都“靠法治”,事事处处按规矩办事、依法办事,而用不着“找关系”,那往往就是发展环境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