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营口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了《营口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营口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办法》(讨论稿)。营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营口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为推进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抓牢重点环节。在法治营口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符合营口实际的法规制度、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要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行政决策法治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断加强社会规范化建设。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营口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要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目标,不断推动法治营口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