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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建设成果暖心惠民——大连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大连市《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加快法治大连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大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大连的要求,近日,大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对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统领,推进网络、热线与实体平台一体化融合发展。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为促进社会良性治理和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方案》对构建优质专业法律服务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规划。要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党政机关依法履职和司法公正提供支撑。《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与《实施方案》一同印发的还有《大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形成了系统科学的指标体系。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将加快法治大连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愿景

  《实施方案》规划,到2022年年底“全业务+全时空”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各级平台实现全覆盖和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品牌引领、资源协调、共享发展,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保持较高水平。到2035年,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数字解读

  1

  ·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兼职)法治副校长。

  ·设立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实现市级建成1个以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县(市)区建成1个法治资源教室。

  2

  ·在每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提供法治文化产品,其中法治书籍不少于300册、法治音像不少于2套。

  3

  ·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功能基本完成。

  4

  ·建立省级法治文化基地达到4个以上,建立省、市两级法治文化基地达到20个以上。50%的城市社区建成标准化“法律书屋”。

  5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专业坐席接线人员不少于5名。

  ·全市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达到10个。每名律师每年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50小时。

  100

  ·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和有效运行率达100%。

  ·刑事法律援助中,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案机关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覆盖率达100%。

  ·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达到920名,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比例达100%。

  

  ·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场)100%实现标准化;100%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46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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