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代表委员的监督和支持是法院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内蒙古法院始终注重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拓展联络渠道,让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更了解、更支持,让司法活动更阳光、更公开。
谈变化、说感受、话发展。即日起,内蒙古高院推出【代表委员话法院】栏目,一起来看代表委员眼中的内蒙古法院。
自治区人大代表
通辽第四中学副校长李琦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内蒙古各地法院常态化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比如“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发布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微视频、典型案例解读等,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源头上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内蒙古各地法院还成立了少年法庭,逐渐形成完整的未成年人审判组织机构体系,各级法院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保护之伞。
自治区人大代表
包钢运输部工电务作业部信号区域技术主任刘彩霞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内蒙古法院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定了许多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举措,发布典型案例,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顺畅有序的发展环境和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做出了积极贡献,切实保护企业家和社会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也为后续案件审理和纠纷解决起到引领、指导和示范作用。
希望广大民营企业能认真学习法院出台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法治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保障自身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讲正气、走正道,在合法合规中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