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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还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

  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原文链接:http://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62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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