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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无期 ! 男子强奸继女致其怀孕后卖掉,被判无期 撤销监护权

发布时间:2021-04-10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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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观新闻客户端4月7日消息,2016年8月,48岁的袁力(化名)与杜芸(化名)登记结婚,组成再婚家庭。不久后,袁力在家中多次强奸继女郭某某并致其怀孕。此后,袁力夫妻二人将郭某某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2020年1月,郭某某生下女儿,孩子生父系郭某某继父袁力。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力涉嫌强奸罪、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7日,记者关注到,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已向法院申请撤销袁力对郭某某女儿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女儿的监护人。

  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申请时称,袁力与杜芸系再婚家庭,杜芸带女儿郭某某与袁力一起生活。2019年3月至6月期间,袁力在自己家中多次强奸继女郭某某,致郭某某怀孕。2019年12月7日,袁力与杜芸将郭某某以6万元的价格卖至李某某家中。2020年1月9日,郭某某产下女婴一名,经DNA鉴定,袁力系郭某某之女的生物学父亲。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力涉嫌强奸罪、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其不宜再担任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现依法申请法院撤销被申请人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袁力对继女郭某某实施了性侵害,导致怀孕后又出卖,其行为严重影响了郭某某之女的健康成长,应依法撤销被申请人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的监护权。

  4月1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力强奸继女致其怀孕,生育一女,因强奸、拐卖继女郭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支持撤销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监护权资格的申请。

  而郭某某系未成年人,需要他人监护,其不宜担任其女儿的监护人。法院支持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

  另据查明,郭某某及其女儿现已被解救,安置于枣庄市福利院。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pfxc/yasf/202104/t20210409_60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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