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新疆高院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12月7日下午,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新疆高院《关于全区法院系统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文件精神并作相关安排部署。
近年来,伊犁州分院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项规定,坚持政治建院方针,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研究、常布置、常监督、常检查,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会议要求,针对通报中所指出的问题,各党支部要举一反三,深入自查整改,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从中汲取教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自查自纠,层层压实责任,管好自己、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举措、更实的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贯穿锤炼党性的全过程,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坚守好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要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查找漏洞、分析原因、立查立改,特别是在执行环节,要严格对标自治区高院马国伟书记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标执行环节的各项规定,查漏补缺。三要深化学习效果。机关各党支部要利用周三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围绕通报中反映出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讨论,做好发言记录,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