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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迈进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3月9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在甘肃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发言。他表示, 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从六个方面全面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站位高、主题鲜明、逻辑严谨,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我完全赞同。总体来说,有五个方面的深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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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政治站位高。报告明确提出常委会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是“三紧”,这既是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制度优势和强大生机活力。

  

  二是宪法实施和监督更加有力。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法治思想,通过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做好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等工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特别是审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还先后通过关于香港立法会继续履职、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扭转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有力打击了“港独”势力的嚣张气焰,这次会上还将审议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为维护香港宪制秩序、稳定香港社会大局、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完全符合国家利益、人民意愿。

  

  三是重点领域立法节奏快、质量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对公共卫生、国家安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特别是聚焦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特殊问题及时立法,特别是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社会关注的冒名顶替上学就业、抢夺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刑事责任年龄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这种小切口的立法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也开辟了立法的新路径,使立法工作进一步向专业化、具体化方向发展。

  

  四是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全面有效。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连续3年先后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保法律深入人心。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也开展大量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工作,听取审议了全省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有力监督和支持了全省法院相关工作。

  

  五是外事工作亮点多。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担当人大外交使命,在涉港、涉疆、涉台等问题上阐明中方立场、配合开展舆论斗争。特别是香港国安法通过后,全国人大给90多个国家和欧洲议会发送信函,向世界阐明中国立场,获得多数国家正面积极表态,发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优势。

  

  张海波表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确保宪法法律实施、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制度保障。去年,甘肃全省法院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采取“线上见、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创新代表联络工作,制作推送短视频23期,及时发送重大案件庭审信息,举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行”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脱贫攻坚、一站式建设等工作。办理、答复代表意见建议126条、关注案件7件,办结委员提案2件,配合省政协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民营企业投诉维权平台建立等调研协商活动,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了代表意见办理情况,充分体现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高度关注。作为法院系统的一名代表,要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接受监督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迈进。

  

  最后,张海波提出建议: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的关注、关心西部法院工作,特别是在基层基础建设、双语法官培训、司法交流合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能够多开展一些视察调研,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支持推动西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6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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