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月31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铜陵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代表、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审议时表示,完全赞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董开军说,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对2021年的工作谋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是一个高举旗帜、担当作为、反映民声、催人奋进的好报告。
董开军认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卓有成效,有“四个高”的鲜明特点。一是高站位服务大局。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综合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做到党的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高质量开展立法。把以良法促发展作为立法的重要着力点。在新修订的港口条例中增加推动长三角港口一体化发展、疫情防控等内容,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草案,指导合肥、宿州、黄山3市制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等,都体现了立法工作的与时俱进。三是高标准深化监督。听取审议有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18项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以有效监督支持和促进中心任务落实。特别是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专门听取审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刑事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四是高水平为民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在民情调查、民意汇聚、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制订出台《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规程》,建立完善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省政府负责人领衔督办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董开军表示,省高院始终自觉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配合开展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接受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赴淮北、安庆等地参观法院建设、旁听案件审理、参加重要会议、开展视察调研等,对于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做好反馈。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积极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坚持“线下见”与“线上话”相结合,在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的同时,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为各位代表委员履职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切实发挥监督效用,持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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