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涉及校园犯罪案件分别为2件3人、3件8人、7件19人。经调研发现,当前校园犯罪呈现以下特征:
犯罪年龄低龄化。随着经济发展、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和信息技术进步,未成年人在生理发育方面成熟的时间、思想和观念均出现了一定的提前,催生了犯罪低龄化问题。调研数据显示,校园犯罪年龄越来越小,出现了参与校园犯罪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责的情形。
犯罪实施团伙化。校园学生年龄偏小,且普遍存有恐惧心理,因此他们往往很少单独实施犯罪。为满足校园霸凌心理,同时亦为壮胆,他们多数还表现为与他人合伙作案,尤其与校外闲散人员拉帮结派,寻找保护,联合作案。更有甚者,还有的具有较强的组织性,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据统计,校园团伙犯罪占比高达85%以上。
作案手段暴力化。由于学生心理发育不成熟,又过早接触充斥暴力、血腥等不健康网络,再加上模仿心理,他们在犯罪时往往不计后果。调研数据显示,为逞强好胜,他们涉嫌暴力、恶性犯罪明显上升,犯罪性质也越来越严重,有的在实施犯罪前精心预谋,事后伪造、毁灭现场,有的不计后果,作案手段残忍,为灭口不惜杀人。
犯罪成人智能化。信息化脚步加快,在校园犯罪领域有所表现,即呈现成人智能化。调研数据显示,在校园贷、套路贷及校园欺凌犯罪案件中,有的学生在此扮演重要角色,负责网贷业务,甚至还充当打手,并伴有非法拘禁、绑架等暴力行为;有的还组织他人利用高科技网络手段实施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行为,这丝毫看不出是一个孩子所为。
为打击和预防校园犯罪,笔者建议采取如下解决措施:
推行法官下沉进校园常态机制。在不影响正常审判工作前提下,法官要下沉,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辖区各学校,或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讲解校园犯罪的典型案例,重在宣传校园犯罪的严重后果,让其从内心深处不敢犯罪。
健全判后帮教网络化体系。对于校园犯罪,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式审判外,还需强化校园犯罪判后帮教工作,尤其对于被判缓刑的,推行非监禁刑判后帮教网络平台帮教,实现帮教工作精准化,助力其早日回归学校。
强化“两条龙”工作协作机制建设。治理校园犯罪,重在预防。除加大家庭、学校教育外,还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强化社会管控,调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有关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形成接力打击教育并存的“两条龙”犯罪防护网络体系,共同参与教育挽救失足少年。付建国
责任编辑:张凯甲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