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涉疫情民事纠纷、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提供优质政法公共产品……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政法工作历史上非同寻常的一年。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政法机关如何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如何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给出了答案。
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2020年,我收到好几位企业家写来的感谢信,感谢江苏三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
这是来自企业和社会真实的心声。”言及于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十分欣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苏检察机关连续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3条办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5条意见,指导检察官准确把握最新法律政策界限。
“对形式上符合刑法罪名规定,但实质上没有社会危害性或者危害性不大,可依据行政法规处罚或寻求民事法律救济的,要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作出检察决定。”在刘华看来,罪与非罪、诉或不诉,关乎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生死存亡”,需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2020年,内蒙古检察机关贯彻“慎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74人、不起诉366人。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以稳市场主体为中心,推动“六稳”“六保”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办案中既要依法公正又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发展,依法采取灵活务实、及时高效的司法措施,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涉案财产处置,努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
“少捕慎诉慎押,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得到市场主体、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目前,检察机关正在探索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构建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检察工作机制。”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建议,尽快在立法上明确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条件和程序。
面对疫情,上海法院因时因势调整防控措施,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任务,出台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专项意见,发布涉疫情防控和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我们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合同违约、长租公寓纠纷等涉疫情民商事案件,依法审理哄抬口罩价格、假借销售防疫口罩诈骗、殴打防疫志愿者等涉疫情刑事案件,并通过互联网全程直播,让妨碍疫情防控者受到严厉惩治,保障一线防疫工作。”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介绍说。
为保障和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河南法院组织分析预判多发类案,出台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办理指引,及时推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37项司法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我们第一时间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13家抗疫物资生产企业解除账户、设备的冻结、查封。妥善化解诉请减免房租、延期还款、解除合同、劳动用工等涉疫纠纷。”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告诉记者。
强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保障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政法机关坚持依法规范理性平和办案理念,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强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保障。
2020年,河南法院审结一审涉企案件41万余件,平均审理天数53.1天,比全国均值短15.9天。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152件,保护创新成果,促进创新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河南法院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走访企业9.6万家,对数十万件涉企案件进行分析。同时,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科学精准认定侵权事实,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威慑作用,加大对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保护力度。”史小红介绍说。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企业的财产。因此,对企业经营进行司法保护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江苏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注重突出保护企业财产、知识产权免受侵害。洋河、双沟是白酒行业知名品牌,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通过假冒注册商标牟取暴利,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检察机关通过公检联手、检企共建,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合力。”据刘华介绍,2020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企业财产、知识产权案件703件1750人。
2020年,上海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发布“民营企业家张某宣告无罪案”等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刘晓云说,上海法院将继续一如既往,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主动作为、不畏困难、真抓实干,为上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城市之一,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看来,在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法院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人民法院要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创新发展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遵循谦抑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促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降低案件审理周期”。
提供更多优质政法公共产品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如何“保障各方当事人健康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切实的司法需求”“化疫情压力为倒逼改革的动力”是政法机关都在思考的问题。
“我所在的北京法院系统,疫情暴发初期便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建设‘北京云法庭’,在线上审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建议,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政法机关要抓住转型升级的重大契机,增强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的适应力、掌控力、驾驭力,以智慧数字司法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为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内蒙古检察机关及时转变办案方式,充分运用智慧检务系统,实行远程提讯、网上庭审、视频接访、电子送达、律师异地网上阅卷,远程办案会商两万多件次,做到防疫和办案两不误。
李琪林对记者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检察机关将以疫情防控倒逼现代科技的应用,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充分发挥大数据中心和12309检察服务平台功能,更加便捷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倾力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用现代科技提升检察办案和公共服务质效。
代表委员们认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存发展来创新政法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提供更多优质政法公共产品。
刘晓云告诉记者,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聚焦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打造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推动立案、分案、调解、保全、审判、执行、送达等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深入应用,实现执法办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监督,服务保障好群众诉讼和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推动上海法院审判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李生龙建议,法院立足于优化当事人诉讼体验,逐步探索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全方位、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促进审判体系现代化。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要求,广泛推行在线立案、跨域立案、诉讼费多种方式在线缴纳、网上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电子案卷查询、网络司法拍卖等具体措施,让群众感受“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