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大地,植树好时节。3月14日,省法院组织法官干警代表40余人在机关院内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在党组副书记、常务院长王树茂带领下,大家协助绿化公司种植树木,并对树木的品种、数量、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省法院绿化项目高标准实施。
王树茂副院长强调,植树造林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开展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法院干警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为城市增绿,为单位添彩,以实际行动在践行健康生活和绿色发展理念中走在前、当表率。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院内新栽植的绿树一棵棵昂然挺立,为春日的省法院机关增添了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