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李永利当选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永利简历★
李永利,男,汉族,1965年8月生,山东成武人,大学,法律硕士,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至1988年,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1988年至2004年,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研究室调研科科长、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检察员(其间: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借调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
2004年至2017年,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历任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法制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法制工委副主任、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其间: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参加海南省“联村进企”工作任企业联络员;2011年9月至12月,在东方市天安乡联手扶贫工作队任驻地联络员)。
2018年在海南省政府工作,任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兼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海南省司法厅任党委书记、副厅长。
2020年12月,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年1月,当选为重庆市五届人大代表。
2021年1月25日,当选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