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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忧“薪”强制执行帮“打工人”讨薪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感谢法官的帮助,让我本无望的工资又看到了希望,这下可以安心回老家了。”申请人赵某说道。11月19日,津南法院妥善执行一起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帮“打工人”撑腰维权。

  申请执行人赵某系安徽省来津务工人员,2019年10月起,赵某到被执行人所经营饭店从事厨师工作。饭店因受疫情影响停业,员工工资迟迟未发,经营者失联。申请人赵某通过津南区劳动仲裁主张被执行人偿还8000元工资得到了仲裁裁决的支持。

  由于申请人所在饭店已经停业,且无法与经营者取得联系,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先后前往饭店经营地、被执行人(经营者)户籍登记住所、村委会、镇政府了解情况,多次寻人未果。在确认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后,依法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同时采取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由于法官难以找到被执行人的踪迹,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案件承办人转移思路,多次到被执行人父母家中做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父母向法院提供了其本人使用的微信。承办人通过多次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及申请人目前的生活状况。

  经与被执行人沟通得知,其经营的饭店资金链断裂,欠付大量债务,目前通过租赁车辆运营网约车来偿还欠款。综合被执行人目前的经济状况及还款态度,申请人表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给付涉案款项。

  11月19日清晨,执行法官组织双方沟通偿还工资方案。最终,双方确定了长期和解还款方案,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人履行部分欠付工资。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82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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