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民生 >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日常生活中,由于资金周转、购房购车等原因,常常需要贷款,贷款时对方往往会要求提供担保。抵押就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的财产可以设定抵押,有的财产不可设定抵押,需要我们明晰相关的界限。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4/id/4975203.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