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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假媒体假网站……这些行为均被严惩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8日对外通报“秋风2020”行动8起典型案件。在“扫黄打非·秋风2020”专项行动中,着力查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并针对利用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惩不法分子。8起典型案件如下:
——江苏常州张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6月至8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张某某、王某等13名被告有期徒刑五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元至四千元不等;判处陈某某、项某某等3名被告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经查,2018年11月以来,张某某、王某等人以南京紫悦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依托,架设“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零距离”“中华时报社”“中国党风廉政网”等3个假网站搜集负面舆情,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
——河北邯郸李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6月29日,大名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假记者”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经查,2018年至2019年6月,李某某伪造新闻记者证,伙同他人以舆论监督为幌子,利用“燕赵焦点”“邯郸校园通”“河北太行网”等自媒体平台从事敲诈勒索活动。
——河北石家庄郭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郭某、马某某等加盟非法组织北京“国际援助法治中国”栏目,招募多名人员开展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30起,涉案金额50万余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案件已提起公诉。
——黑龙江齐齐哈尔“12·10”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8月,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假记者”朱某某、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二年三个月,并分处罚金四万元、二万元。经查,朱某某、曹某某假冒“中国新闻播报社”记者实施诈骗活动,先后作案6起,骗取他人钱款12万余元。
——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10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纪某、刘某某等5名被告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经查,纪某、刘某某等人建立“时代纪实新闻网”“时代纪实网”等网站和多个自媒体平台,以炒作负面新闻为手段对多家企业及个人实施敲诈,先后作案5起,涉案金额37.5万元。
——江苏扬州“网络大V”刘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刘某某单独或伙同黄某某,通过“阳光微视”等网络平台,先后发布虚假负面文章及视频1197篇(个),文章阅读总量2.8万余次,视频播放总量85万余次,先后对全国158起社会负面敏感(案)事件进行炒作,对38起(案)事件有偿编稿、制片,非法经营额59万余元。
——辽宁丹东邢某等组织“网络水军”强迫交易勒索案。邢某等人以开展“影视制作策划”“经纪服务”等业务为掩护,纠集多名网络大V组成“网络水军”,长期在自媒体平台进行负面炒作,并以发起负面“集群炒作”和在直播平台发起恶意“人海投诉”等手段相要挟,迫使“网红主播”加入邢某组织的所谓“主播工会”,为邢某团伙“直播带货”牟利。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津侯某某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今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经查,2019年11月以来,侯某某通过网络发布“代发论文”等虚假信息,以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为由,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达13万余元。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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