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肇庆市司法局聚焦低收入人群的法律需求,积极开展“法治特色扶贫”专项行动,激活贫困地区法治元素,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法治扶贫”助力“精准脱贫”。
聚焦便民惠民
推动“一站式”法律服务全覆盖
充分发挥40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84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示范带头作用,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一系列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市9个县(市、区)大部分镇、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已连接到县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系统网和“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群众可以通过设立在村(居)委会的大型电脑触摸屏进行查询,并可通过电话直接与驻村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进行联系。同时,组织276名村(社区)法律顾问驻点全市1551个自然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覆盖面达100%。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对全市111条省定贫困村和市级贫困村已经建卡立册的5000多户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并通过建立微信法律服务群提供“点对点”法律帮助。2019年以来,我市村(社区)法律师顾问提供法律服务3.3万件次,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共受理来电来访1.3万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8万件次。
聚焦温暖民心
推动法律援助助力“精准脱贫”
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联络点建设。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对符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人因民事诉讼获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等18项情形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免交相关证明材料。开辟农民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帮助其申请减、免、缓收诉讼费,实现对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贫困农民援助率100%。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对贫困村困难群众、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三优先”制度,对情况特殊人员采取“先援助,后审批”。2019年以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26件,接待农民工来访来电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
聚焦化解民忧
推动人民调解助力“精准脱贫”
组织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利用清明等节假日,采取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贫困地区,加大对涉及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流转、拆迁安置、金融、医患关系等重大领域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对排查出涉及贫困群众重大利益的一般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建档登记,及时就地化解;对涉及贫困群众重大利益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落实包案人员和包案责任,明确时限化解;对于积压多年、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涉及贫困群众重大利益矛盾纠纷,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15803件,调解成功15566件,调解成功率为98.5%。
聚焦解答民惑
推动法治宣传助力“精准脱贫”
坚持“扶志”和“扶智”相结合,所有镇均完成省级法治创建,全市105个镇街及99.6%村(社区)完成省级法治创建。组织编制扶贫法律解答等宣传资料,解答便民惠民法规和政策疑惑,推动贫困村普法工作的精准化和实效性提升。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宣讲团、法援律师、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利用春节等热点节日,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普法进乡村,法治惠村民”“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主题法律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观念。将“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家庭向乡村延伸,组织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到挂点村(社区)所在的乡村学校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等中心工作,推动市普法讲师团和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送法下乡活动,防止群众因法治意识淡薄、思想认识错误而踏上“返贫”道路。2019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3538场,共36.1万人(次)参与,发放宣传资料49.5万份。
原标题:《推动“法治扶贫”助力“精准脱贫”,市司法局有招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