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的土地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土地法删除了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新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新法的通过标志着中国集体建设用地全面落实“同地同权同价”政策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中国集体建设用地全面落实“同地同权同价”政策是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变革,体现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导向,必将形成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土地资源要素流动的新趋势。
新法的通过对于很多想要投资公寓或者共有产权住房的房企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很多房企对于这一领域的土储都在摩拳擦掌。甚至有不少房企已经做出了部署,2019年9月份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一宗集体建设用地区级统筹地块顺利成交,将建设共有产权住房。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是北京也是全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建设共有产权房的首个项目。
从当前来看,在具体实操层面,因为各类法律和市场的空白点及隐性风险很多,所以在具体实施中仍以试点为主。同时,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和开发的过程中,关注点更多的还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层面上。未来,应在助推房地产资本进入集建地的开发方面下足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