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禁突击花钱,不缺法律缺执行
虽说突击花钱也可能是集中花钱,并不必然意味着违规,但不排除违规的可能。而对其中的违规花钱,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树立起必要的红线,以零容忍姿态应对之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七条要求中,第五条重申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第六条提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记者发现,这是近十年来,首次把严禁突击花钱单独列出,放在针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过节相关要求的文首(12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
每到一个节日,节日消费便大行其道,而其中,春节最甚。年前的突击花钱,也的确是“年年喊打年年有”。一些政府部门,一如既往地贯彻着“年初哭着要钱,年末突击花钱”的节奏。如此境况下,对年底突击花钱进行规范与约束,杜绝其中不合理的花费,无疑很有必要。严禁年底突击花钱、杜绝节日腐败等要求,已成近年来相关部门通知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今年中办、国办首次把“严禁突击花钱”单独列出,彰显的是高度重视,体现的是显著进步。
突击花钱的弊端,的确是比较多。一则,这是赤裸裸的浪费,是不把公帑当回事,与节俭政府的属性相悖;二则,这背后有政府部门对财政数据进行的粉饰,不仅很虚伪,更是一种欺骗之举;三则,财政资金随便就可突击花掉,其本质就是权力滥用,毕竟,没有权力的参与,年底突击花钱的事情就很难上演。以此审视可知,背负多重罪的突击花钱,的确应成过街老鼠,让人人喊打,如此才有必要的正义。不过,年年都要喊打,也说明突击花钱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
只是,一些政府部门为何要突击花钱呢?这背后的原因也值得审视,归结于一点上,便是财务管理的混乱与粗放。一方面,是当年的财政支出跟第二年的财政预算挂钩,如果钱没花出去,那第二年的预算就会少,这是很多政府部门不愿面对的事实;另一方面,由于财政的不够公开透明,要么直接捂住,公众不得而知,要么只是大锅饭,是粗线条地公开,公众完全看不到内容,便也无法监管。如此氛围下,严禁突击花钱是年年重申年年有,于是有不少人就建言,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
这种呼声,其实已经从梦想照进了现实。2014年8月31日通过的新预算法,对预算监督、预算公开、勤俭节约、绩效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2014年9月26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推进财政预算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这些都意味着,对于约束年底突击花钱,我们已经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
此前有媒体报道,2014年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四万亿元。这就意味着,全年超过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将在最后两个月花掉。对于这样的境况,相关的监管部门显然不能视而不见。虽说突击花钱也可能是集中花钱,并不必然意味着违规,但不排除违规的可能。而对其中违规的花钱,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树立起必要的红线,以零容忍的姿态去应对。可以说,对年底突击花钱,我们已不缺法律只缺执行了,如今的看点是,最新的法律法规能否执行到位?突击花钱会不会就此消失?我们不妨拭目以待。